【原文】︰天相得臨財帛宮,會天府星,有化祿或祿存等吉星會照者,主財源富足,有積儲。與廉貞同度,從商則長袖善舞,必然能發。紫微同度,有意外之財,因之能突然富有。武曲同度,以專門技能或藝術上得財利。與武曲、破軍拱照者,主財時得時失,忽成忽敗,或先破祖業,然後有成。再會空劫、大耗、主財來財去,時或寅吃卯糧,少積儲。與擎羊、陀羅、火星、鈴星、天刑等星會照,主因財起爭,糾紛,傾家破產,或至牢獄之災。無吉化並主有生命危險。
【注】︰天相守財帛宮,必須見祿,且以化祿為宜。因為化祿既可使所會的天府不成「空庫」,又可化解廉貞、破軍的不良性質,且可使武曲成為「財星得祿」,因之對天相在十二宮的組合而言,可謂無所不宜。
具體情形除本段《講義》所述之外,當須留意「夾印」的情形。
又據王亭之的師傅,「中州派」最不喜陀羅與天相在財帛宮同度,主人得財必費心力,而且招人妒忌(因陀羅化氣為忌),由是引起惡性競爭。更遇火鈴衝破,必先破盡祖業,然後艱苦興家,主40歲後始成家業。
這種組合的意義,讀者不妨注意,為坊本所無,《講義》亦未提及,故謹提出作為補充。